第四十三章 【简简单单】
怕,而是没必要。 真当警察吃干饭的?若是干死了李青山,顺着磊哥就能摸到陈诺这儿来。 总不能为了干个李青山,就让陈诺抛下现在的小家和现在的生活,从此浪迹天涯去? 欸?说起肖老板,不知道这位回来了没。东南亚的椰子估计也喝够了吧。 吃完了面,两个男人回到了磊哥的车行里。 磊哥打扫了一下车行里的垃圾,然后打电话招呼了几个在家养伤的手下过来商量事情。 陈诺正要告辞离开,就看见孙校花骑着自行车晃晃悠悠过来了。 “我就猜到你逃课一定是来这里了。”孙校花很秀气的耸了耸鼻子。 陈诺打量了一下小姑娘。 脸色有些潮红,略带着些气喘。 1 从江宁一路骑车过来,恐怕骑了有一个小时了。 这初春得天气还有些凉,晚上风也不小。 难为这丫头了。 想到这里,陈诺有些心软,叹了口气,扭头对磊哥说:“找件外套给我,厚点的。” 磊哥兹溜一下就钻里屋去了,不到一分钟就跑出来,手里提着一件拉链夹克。 “真维斯,我前几天才买的,还没穿过。这个加了棉的,厚,挡风。” 陈诺接过衣服,先忍不住自己看了看。 话说二十年后还有这个牌子了么? 提着衣服,走过去,给小姑娘披上。1 孙校花看有外人在,有些脸红,想挣扎,却被陈诺按住了,一瞪眼:“别动!” 1 “……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