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人生习题〉第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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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社会以前,我并不晓得把简单的事情变复杂是常态。 出社会以後,我才知道开会竟是浪费时间的合理行为。 「Erica,提案好了让我看一下。」 「好。」还有,大家都要改称呼对方英文名字。 我还不能断定是否每家公司都一样,不过我们的办公室文化总离不开吃喝吃喝,早上十点就开始传阅午餐的订购单,下午渴了当然要外送手摇杯饮料,星期三是固定的团购饼乾日,而经常X加班的一群人还会另外组团订泡面。 基本上,公司附近没有什麽好吃的,便利商店倒是一堆,因此早上人手一杯咖啡进公司是基本,顺便帮彻夜未归的同事也带一杯则是上道。下午一群cH0U完菸的同事像打了兴奋剂一样,准备再战三百回合,但总不到十分钟就又萎靡不振。 从第一天报到开始,我就知道自己不属於这里,如果我在这里待太久,要嘛我改变这家公司,要嘛我被这家公司同化,综合评估下来,後者的可能X远远大於前者。 上工三天,主管带我认识部门里的所有同仁,同时我也发现最资深的前辈,仍在做和我相同的工作。 经过一周的洗礼,基本上可以断定,每个人的肝都b我想像中的还要坚y几分。 一个月,事实上不到一个月就会有人离职,基层的流动率可说是一点也不小,如果不是对这份工作有所企图或目标,对於刚出社会的七年级生,才不会傻傻的替公司卖命到过劳。 草莓。 这就是目前社会套在我们身上的形容词。 我没有要反驳,毕竟六年级生也曾被叫过水蜜桃,这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