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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了。 他谭景云对天发誓,如果不是知道蔚一海的真实面目,他一定会对这个比自己还高一些的漂亮男人心生怜悯,百般呵护,万分爱护,生怕他受一点委屈,掉一滴泪。 但现在他不会了,因为这么做会死的很惨。 十年前他就是这么做的,然后被蔚一海吃的骨头都不剩,吃完还被扔到了乱葬岗。 在那一刻,他才知道,原来自己是个屁。 十年前,十年前,又是十年前。 谭景云真想把十年前的自己杀死,或者眼捅瞎,让他不受外表迷惑,保持清醒理智。 十年前,谭景云十六。 他是技术学院一混子。 蔚一海是全是最好的贵族学校的校花兼校草。 当时流传一句话,叫没人不爱蔚一海,足够证明他的颜值能抗能打到什么地步。 谭景云那时候就是个小地痞,十六岁血气方刚的年纪,也喜欢漂亮的。 只不过他一直以为蔚一海是个女孩儿,因此一直把他当女孩儿喜欢。 谭景云性格直爽,有什么说什么,没有那么多弯弯绕,他喜欢就是喜欢,追就是追,一点不感觉丢人,不论别人说什么他不配或者其他嘲讽的话,他当时喜欢蔚一海,就是追的恨不得全天下人都知道。 蔚一海当时多可爱啊,每到放学谭景云堵他的时候,他都慌张地捏着衣角,眼神躲避,不敢乱看,一张漂亮的小脸都要哭出来似的,让谭景云看的心里痒痒又不敢离他太近,生怕再吓着了,那真是捧到手里怕化了,怎么宝贝都宝贝不过来。 为了追蔚一海,他还被其他追求者堵住打过,大概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