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同是天涯沦落人(四)
大吵大闹,拳脚相向。 那nV客经常和他出双入对,我们夫妻的情义因此断绝;我只好带着小智回娘家。我找了一份工作,维持我们的生活。 一幌又六年,小智十一岁了,本以为他早已把我们母子忘了,虽有些遗憾,也算乾净幸运。不料,他突然出现在我面前,说他刚从看守所出来。为了毒品生意,他杀人入狱。假释出狱的他,找不到工作,所以来找我拿些生活费。刚开始他要的不多,我们也相安无事。 半年後,他跑来告诉我想重新经营赌场生意,要我帮他筹措经费。为了小智,我答应给他钱,但也提出一个条件─离婚,孩子归我。他答应,但在拿走我这些年全部的积蓄後,竟然拒绝签字,还说:「签了字,我以後的钱要从那里来?」从此,他每个月都向我伸手要钱,不给他的话,不是打就是骂,吓得小智的心智受创。 他不当我是妻子,也不在乎小智的感受,只是一味以婚姻关系向我要钱,甚至b我回酒廊上班,给他酬钱x1毒。 情势b人,我只好只身离开娘家,四处躲避。孩子毕竟是他的,见不到我,他也没再去我娘家SaO扰小智,或许是他还有点良心吧! 我经常变换工作以躲避李义雄的追踪。原以为隔海来到澎湖就安全了,不料,还是被他找到。 他说他仍Ai着我,所以,绝不会跟我离婚。但是没有面包的Ai情,是空洞不实的,所以,金钱对他的诱惑,远超过Ai情的力量。如果我能回酒廊上班,有了钱,他保证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