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木人桩训练、领袖风范、桌游
获得法具应该要有的报酬,而让尼尔不能拒绝。 回到鲁那城之後没几天,天气就迎来了7月底8月初最佳气温的时节了。 而这段时间里,正好罗夫的「智慧财产权法初拟稿」在尼尔的修正与协助之下完成,於是尼尔便让罗夫以商会的名义与夏沙伯爵进行会议。 会议的过程尼尔并没有参与,因此全部都是凭藉着罗夫自己的临场反应进行着。虽然这样第一次的会议让罗夫非常紧张,因为他自己知道自己只不过是一个快要11岁的小孩而已,但是当他想到尼尔的年龄b他更小时,紧张的感觉便瞬间获得缓解。 就在两次的会议之後,夏沙伯爵和凯特事务官协助修正了一些细则,并且同时修改了「专利商法」,便确立了可施行的版本的「智慧财产权法」。并且同样合并於「专利司」进行登记。 很快的,罗夫便将「象棋」登记为「智慧财产」,并且进而登记成为「专利」! 相较起尼尔6岁初来乍到那时,短短不到到四年的时间里,现在整个鲁那城的繁荣程度不知道翻了多少倍! 其中贫民窟的规模已经缩小了许多;而且也有表面是孤儿院,台面下是特务训练所的机构;犯罪率也不断的下降;许多秘藏家传的发明也都不断的申请着专利,成为公营事业;商人络译不绝,将这些发明品带到各地....等等。 而这一切的一切,背後的功臣都是尼尔,只是鲜少人知道这些。绝大多数的鲁那城居民都认为这些都是夏沙伯爵的功劳。对於这件事,尼尔则是说,本来就应该要让夏沙伯爵出头,因为前世「服兵役」的时候就学到过一个道理: 「枪打出头鸟!」 所以把所有功劳都揽在自己身上是没有必要的,也是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