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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要赖云诗踏出所谓的第一步,提出分居这起码也是我的第一步。 分居是我觉得最刚柔并兼的方法,而这对赖云诗来说已经是挺狠的一刀了,只不过就像我说的,她也不总是在惹麻烦出来,以至於让我没那麽快有办法提出分居。 唉。个X使然。 酒驾事件过後她把伤医好就辞退现在的工作,毕竟我要求她一个月得还多少给欧璟瑶,半年内就要给我还完这笔钱,一天都不可以拖延,这样她生活费只剩不到一万,她认为过不去。 本来我想说没关系,如果有乖乖还,生活费我负担一点,但我前思後想过觉得不行,起码这半年她要自己负责还债与生活,顶多房租费不用付,这样还是有给她余地吧? 她是跟我说这样就够了,也不想我负担她,只不过她想还我钱我没讨借她的三万块,她要去找薪水高一点的工作。 感觉到她是有诚意的让我又不好过於刻薄,因此也拖住了我提出分居的想法。她去找一份在崇德路那带的电子游艺场,那种八大行业一进去薪水便是好几万b她在工厂薪水多出两倍多,起初我实在挺不赞成的,一来那里很复杂。二来她要打扮得很漂亮,有时候还要穿很露!我就算有提出分居的念头但不是分手,她还是我nV朋友耶! 但是我有欧璟瑶的人情债压力,而我已经太感情用事,不能感情用事到连我都觉得自己活该的地步,她三十四岁了,要用各种方法去解决这个问题。 反正那也不是酒店。 结果她五个月就还完欧璟瑶的钱。 嗯……一直以来我纳闷过她明明可以这麽做,为什麽不这麽做?我现在好像大概有了头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