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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起来了。

    对面的恶邻和我家隔壁邻居吵架了,原因好像又是因为“停车纠纷”的问题。

    说“又”的理由,是因为对方过去也因同样一种问题和我妈吵过,只不过,那时候的我还没被生出来。

    都相隔那麽久的时日了,竟然还可以因为同一种问题和同条街的邻居吵起来。

    人这种生物,真的是狗改不了吃“米田共”的习X。

    我对此深有T悟。

    怪不得,俗话总是在说“千金难买好厝边”。厝边,指邻居。另一种说法是“千金买厝,万金买厝边”。其实意思大同小异。

    前阵子,某位名字带有S开头的nV明星,也是因为杠上同社区邻居才闹上版面的。

    为了保护当事人,我才不会说那个人是谁。

    除非有人能够理解“瑞凡,我们都回不去了”这句话,是出於何处。总之,懂的人都懂。

    喔,对了,服丧的期间还发生了一件相当特别的事情。

    源自於表哥和表弟遇上的灵异经验。

    “老天爷啊!我到底是造了什麽孽?凭什麽,我还是一个人?”表哥朝天呐喊。“就连路上的狗都成双成对!”

    “结果那两只都是公的。”

    “蛤?真的假的?”

    “没有啦!我乱讲的,你怎麽还认真了?傻不傻?”

    “欸,那个nV生感觉还不错!要不要上去搭讪?”

    “你是说哪一个?”

    “就穿着鲜红sE长裙的那一个啊!”

    “......”表弟说,当下他没看到有任何人从他们眼前走过去。

    表哥说,事後他莫名其妙发烧了一整晚。

    险些命都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