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你能不能
,你当我男朋友好不好。” 他们的七周年纪念日过得并不算顺利。某种程度上说,陈行珠是个情感需求量很大的人,需要对方立刻回复她的消息,需要随时随地知道他在做什么。 她倒豆子一样地说工作上碰到的各种事情,沈追只是看着她笑,给她调蘸料、换碗筷。 “我不吃蒜的,老公你忘了吗?”工作之后,陈行珠固执地要用这个称呼,她说这样叫着叫着就会成真了。 沈追每次都说:“会成真的,等我过了实习期,就和你一起搬出来住。” “忘了。”沈追抱歉地摸她的脑袋,心里想,应该是画画爱的口味。 饭吃到最后,陈行珠和他大吵了一架,准确地说,是她单方面的宣泄。具体因为什么、从那句话开始,沈追已经忘记了,只记得行珠泪眼盈盈,问他:“你真的爱我吗?你有没有爱我爱到想要告诉所有人?有没有爱我爱到过可以去死的地步?” 她拿着包站起来,“你没有,沈追,你从来没有。” 他平静地像一滩死海,虽然他们拥抱、亲吻,成为了最亲密的人,但陈行珠感觉自己从来没有感受过他的情绪。 后来沈追才知道,有人声势浩大地在公司楼下表白,引得CBD里下班的白领纷纷侧目。陈行珠就在一片或惊讶或羡慕的目光中成为焦点,尽管她拒绝了,尽管她觉得这个男人好幼稚,但是她的心久久不能平复。 冲冠一怒为红颜,为了她,有人居然愿意做到这种程度。 她年轻漂亮,她学历顶尖,她工作优渥,她聪明能干。 沈追觉得世间的一切善意她都当得起,只是两个人不那么合适了——他不喜欢强求。 3. 沈追想去追她,但电话响起,沈语画的声音很微弱:“哥,你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