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宋涔教他的动作,在宋涔身上实践
回到故事的最开始——林默闻回忆了很多次,关于他和宋涔的第一次见面。 那天他朋友说最近市中心的一条商业街上新开了一家酒吧,感觉挺不错的,问他要不要一起去。 林默闻答应了。 他们在酒吧里坐了一个小时。期间,唱台上换了五六波人,大都是过来喝酒的游客。有人意识清明地唱着失恋情歌,有人喝得醉醺醺的,在台上唱着不成调的摇滚。更多的人,和他一样,坐在卡座和朋友闲聊。 彩色的氛围灯在天花板上转着圈,那时宋涔看着屋子里的陈设,心里突然有了一个念头——他要来这里工作。 他去找了经理。因为外貌条件不错,经理一眼就相中了他。然后在第二天的晚上,他换上侍应生的制服,被领到了宋涔的面前。 经理笑的喜气洋洋:“嘿,宋哥!这是我昨天新招的侍应生。你瞧瞧,这孩子长的多好看。” 坐在沙发上的男人喝得有些微醺。他的长发在脑后扎了一个小啾啾,露出那张如妖精一般的脸。明明神色清明,脸上却疑似爬上了些粉色的云雾。他撑着脑袋,笑起来的时候温文尔雅:“是挺好看的。” 这就是第一面了。 林默闻还记得,当时宋涔坐的位置就在酒吧里一个非常不起眼的角落里。但是从这个角落,可以看见屋子里的各个地方。就好像他专门为自己挑了一个地方设置成了专座。 如果触动是那个时候开始,那么当时的林默闻一定不会想到,有一天他会站在他面前,做比语言交流更亲密的事。 他们一边亲吻着,一边一件件脱掉衣裳。然后林默闻用宋涔教他的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