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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没有兴趣,他陪笑着敷衍两句,就撇下她们溜走了。 他也不明白自己在干什么,他想念弗雷德里克,想马上回去抱紧omega。但又不想见到他,拖延着回去的时间。 “omega是一种喜欢珠宝、鲜花和漂亮衣服的生物,就算做得狠了,生气了,只要给他们戴上宝石项链,就瞬间眉开眼笑了……” 一个金发碧眼、高大帅气的alpha喝醉了,正和其余几人聚在一起大谈特谈他是如何收服那么多omega的。 谁在说话?喔,是詹姆斯公子啊,社交圈的黄金单身汉,深受omega欢迎的alpha,据说交往了不下几十个omega,还都被他哄得服服帖帖,对他流连忘返。 过去,奥尔菲斯面对詹姆斯的看法就是:这是个给钱大方又没什么怪癖,待人绅士有礼,本质还是愚蠢自大的alpha。那些omega会对他流连忘返还是因为这人在alpha圈中已经算是上乘货了,人傻钱多还长得帅。但现在……或许人家的看法有一定的道理? 也许给弗雷德里克买点礼物……他的态度就会软化一些?毕竟omega来到他身边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还是一直在穿旧衣服。自己似乎什么也没有给弗雷德里克买过,那这次回去给他带一些漂亮的珠宝和衣服吧……应该不会有人不喜欢珠宝吧?作曲家从来不戴恐怕只是因为他没钱戴,连一向简朴不喜奢华的爱丽丝都佩戴着一颗蓝宝石项链呢,成长在贵族环境的omgea肯定也喜欢。 于是奥尔菲斯果断决定回家,行动派的他果断开车去了市中心,逛了好几家店,买了一大束鲜花、一匣子各式各样的珠宝首饰,因为他不知道弗雷德里克的喜好,所以干脆所有款式都买了一遍。alpha在实验记录上无数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