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闻闻(我老郑,想闻老婆了)
我最近爱把老郑抱在怀里闻,热热的一团,领子里更暖。半张脸埋进领口,下巴蹭着柔软的保暖衣,或者干脆什么也没有的烫热的一片rou。我闻到干燥的衣料,老郑的皮肤,还有血的味道。不是血的铁腥味儿,是汽化了的甜热,闻一下我整个人都热了,真要命。 我每次这样老郑都说我是狗,问我是不是发情了,躺在沙发上捶我的后背。闻一闻还不够,要借助口欲继续丰满感受,等老郑领口下的皮rou印上几片吻痕,他就会拽着我的领子往后扯:“一坐下就……啊……滚…你站着去!” 平常这样真容易滚到床上去,但大冬天的,其实只是闹一闹暖和一下,跟性欲可以分开。我告诉他这是冬天生物的本能:凑对儿,为了保暖的:“你知道为什么说‘亲热’吗?亲一亲就热了。” 老郑根本不听我的,还靠在沙发背上喘气儿呢,呼吸暖暖的,我又想凑过去闻他的鼻尖。老郑瞪我一眼:“你一天歪理咋这么多?一会儿吃完晚饭,就不能再…这样。明天上班早起。” 晚饭很简单,热一热剩的rou汤,炒个豆芽,再?几个饼子。趁他去弄菜,我把他挂在衣架上的棉衣拽下来放到脸上,这件黑灰色的棉衣不知他穿了多久,领口的褶皱都熨不平了,棉花倒还软和,就是扁扁的不蓬松。好的是衣服内侧有口袋,老郑说他爱把钱和手机塞里面,感觉踏实。 这口袋他缝过一圈,针脚还挺齐,应该是为了加固。我的鼻尖刚好顶在上面,细细的棉线,好像能闻到他穿针时指尖的味道。我用力闻了闻,呼了口气,想象他缝衣服时的神情:很专注,盯着小针孔,把线头含进嘴里抿一抿,舌尖会露一点,穿成功了眼睛会发亮,眼角凑出一小束绵软的皱纹。简直漂亮得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