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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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子的男生冲了出来。 男生顶着一头卷毛,像鸡窝,但他本人曾很骄傲地说这是他的混血象征。 他一看到于青轴就鬼哭狼嚎地吼了句“于爹”,然后整个人扑到了于青轴身上。 于青轴被他抱着,有些烦,淡声说了一句:“滚下去。” 男生闻言,立刻松开了于青轴,讪讪地笑,手抬起抓了抓头发,“我这不见到你太激动了吗。” 于青轴没有回他。 男生也没急着拉他离开,于青轴也没过问,好脾气地在他旁边站着。 两个人站了五分钟左右,才有一个人蹬着自行车出现在他们面前。 “于爹!别哥!”那人骑着单车,一边冲过来一边吼道。 王别也冲着他吼:“林仔!都说了叫我jeison!” 不玩,原名王别,中美混血儿。 他老爸老妈在富士山相识,一见钟情,而后迅速坠入爱河,没一年就有了王别。 这两个人都很有个性,决定让中国的父亲来取孩子的英文名,让美国的母亲来取孩子的中文名。 英文名倒是很快就取好了,毕竟王别的父亲是英语学领域的博士。 但是王别的母亲并没有修过中文,咬着笔头翻了好几天的字典,而后兴冲冲地指着这个别字给她丈夫看,“Ilikethis!” 王别的父亲就很宠溺的摸了摸她的脑袋,草率地决定了王别的中文名。 王别一想到自己的大名是怎么来的就来气。 他小的时候曾经哭闹过要换名字,被他爸打了好几顿,老实了。 他的母亲曾跑过来询问他。 “Don,tyoulikeyourname?Why?” 你不喜欢你的名字吗?为什么? 小王别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