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我回来了
也不会和他说什么结婚,把江煜晚留给他。 那家经营不善的饭店被林清渠起死回生,再加上原主本身的积蓄和他出去工作赚的钱,也足够他在这个小城市里买下一间自己的房子。 陶蕊则是自己住在拆迁拨下来的房子里,这个小区还算不错,林清渠一路走进去按了电梯,敲门之前先看了看门口的鞋架。 这个小区的楼房是一梯三户,干净的楼道里,就只有陶蕊家的门口放了鞋架,拖鞋,高跟鞋随意的踢在地上,看的林清渠皱了皱眉头。 第一次来的时候,他就看那个鞋架不顺眼了,但他又不得不承认,这个鞋架给他免去了很多尴尬。 架子上有男士皮鞋的时候,林清渠是绝对不会敲门打扰的,小晚已经上了大学,其实林清渠也怀疑过,家庭美满真的是他想要的吗? 他之所以这样做,其实是因为小晚上大学前的最后一个生日,他上学晚,高三的时候就已经过了十八岁生日。 那天,他破例叫小晚买了酒,想趁醉问问他最想要的是什么,只是他低估了小晚也高估了自己,最后几滴啤酒进肚的时候,他只迷迷糊糊的听到小晚说“其他人都是,有爸爸mama陪着的······” 那天喝的很多,人也醉的厉害,林清渠听完心中了然,然后就一头栽了下去,脑袋磕在一双手上,发出沉闷的撞击声。 他睡着了,没有听到少年满脸酡红,借着酒意大胆的表白“但是,我有你就够了,叔叔,不要离开我······好喜欢你······” ······ 门铃被按响,林清渠等了许久都不见有人开门,正要继续,就见旁边的房门打开。里面住着一个老太太,看样子是被按门铃的声音吵到了。 她推开门,打量着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