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新厌旧
套目中无人的劣习带过来。 “你喜欢我?”吃饭途中,闻澜突然抬眸问了一句,不浓不淡的语气,把林彻手中的刀叉差点震落。 林彻也不是扭捏的人,抬头正视他的目光,低沉,轻和的声音,“是啊,给我个机会呗,我会对你好的,比任何人都好。” 说完,他又恨自己这一刻干巴巴的言语,从来没追过人的他,根本不会什么甜言蜜语。 闻澜轻轻嗤笑一声,“你怕疼吗?” 这是什么问题。 “不怕,这辈子就没怕过。”林彻拉起衬衫,完美的八块腹肌上有一条狰狞的伤疤,蔓延到胸口,咧了咧嘴,“当年在澳大利亚被黑帮围堵,无法去医院,jack替我在小仓库缝合的,没有打麻药,我一声都没吭。” “不错,是条硬汉。”闻澜勾了勾唇,瞥着他那行云流水蕴含力量美感的腹肌,不知道虐腹时也能否这么硬。 林彻定定的看着眼前那肆意风流的眉眼,身上仿佛散发华光的人,半天没说话。 闻澜好像心情不错,笑眯眯的向他招招手。 林彻下意识的隔着桌子凑过身去,闻澜像逗弄小狗一样摸摸他黑亮的头发,“乖。” 林彻一动不动的维持那个姿势,眼睛睁大,看着闻澜高脚杯中的罗曼尼康帝葡萄酒。 头顶摸得有些痒。 自从初中后没被mama摸过头了,因为他觉得这会有损他的英气形象。而且他不喜欢这种被人压一头的感觉,连mama也不行。 “我刚分手,当我新对象呗。”闻澜在他面前用轻飘飘的语气说。 林彻瞳孔收缩,浑身肌rou绷紧,又放松,低低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