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陌生人
为了读懂儿子的回信,她必须学会看字。 「mama答应你,mama每个月都会写信给你,你也要回信给mama。」 「mama会认真学习,你在这边也要认真学习喔。」 那是他们母子分别前的约定。 h昏,她会去菜市场捡拾烂菜,会去即将打烊的烘焙房接收人家不要的吐司边。 逢夜,她埋首於漆黑的夜晚,栖身在简陋的铁皮屋下,点起油灯,埋头窝在矮桌前提笔写信。 她不擅提笔,脑子不灵光,学得慢,看得也慢,边写还得边翻字典,想把一个字写好都得花上许久,一封信便耗掉她整个晚上。 一笔,一画。 一字,一句。 笔画蕴含真心,全心全意渗透信纸,辛劳的手茧推移着笔墨,深深刻凿对儿子的想念。 坐久了,脚麻便起身走走,身子酸了便给自己捶捶肩。 写完信通常已过了午夜,那时她也困了,但再怎麽困,她都会把写好的信整封读一次,逐字检查每个字是否正确,再和字典对照一遍,她就怕哪边没写好、怕意思没表达清楚,怕儿子看不懂。 确认无误後,她才会将信纸放入信封,用糨糊将信封黏妥,再将地址和其他资讯照抄上去,这部分她会再检查三遍,她可不希望最後的粗心毁了整晚的心血。 就寝时,躺上地铺前,她会将信封压在枕头下,就怕被风吹走,就怕被谁偷,非得牢牢压在枕下她才能安稳入睡。 隔天一早,她会骑脚踏车到邮局,投邮筒什麽的她才不放心,她会亲自将那封思念转交给邮局。 她会站在窗口前千叮咛,万交代,拜托工作人员这封信一定要为她确实送达。 怕自己惹人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