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绝对喜欢
不出什么水花。” 原来是因为这个,其实相比于阿孜,我这点成绩完全不值一提,可这情景,我也不能在何辙面前夸别的作家吧。 “其实吧,我虽然没有看过阿韵的字,但是阿韵是个很有耐心观察的人。能细致观察生活的人,一定可以写出细腻而打动人心的文字的!剩下的就交给时间好了。”我努力挤出笑意看他,“不过要写出动人的爱情,阿韵是不是也要谈个恋爱试试看呀。” 书也写完了,眼睛的的缝线也恢复的不错,即将到来的旅行,所有的一切似乎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难熬的日子,似乎也可以熬下去了。 何辙对于我突然用笔名称呼他没有太吃惊,但是对于我说要他恋爱这事反而有点不知所措,重重的把搅拌勺砸在咖啡杯底上。 “兰都追你这么久了,你再不答应,我觉得她快要放弃了。”我正色对何辙说着。 何辙眼神飘忽,嘟囔着说:“可是我觉得你比兰好看。” “咳咳。”我一口咖啡没咽下去,呛在了气管。喝了一大口柠檬水,然后擦了擦桌子。 花郎知道自己的长相确实还算不错,但绝应该也算不上大美女。在这种时候,把自己和兰对比,实在是不太合适。 “你不喜欢兰吗?” “说不上来。”何辙像是做错了事情一样,声音也更小了。 “如果你不喜欢兰,你为什么不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