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可靠,做事踏实,尽管嘴上没把儿,什么浑话胡话都说出口。也还是大家眼里的靠山,也是家里的唯一的顶梁柱。 他们都说我对他算是仁至义尽了,死了这么多年,我还在顾他的家,顾他的爸妈。我总是低着头笑笑不说话,我回应的也永远都只有一句,今天我请客。 啤酒如果能堵住嘴巴,应该也能堵住思想,我是这么认为的,可世事总不如意,啤酒没有扼杀我的回忆。 食物塞进嘴里的时候,察觉不出什么喜悦,只有饱腹感,咸的甜的,或者只尝的出他喜欢的口味,记不清了。 今晚的风,凛冽的穿过发丝。 我早就不养头发,不再每天早晨用劣质的便宜发胶梳什么二八头,二八头,他是这么笑话我的,也会在某些时刻突然问我怎么这么帅。但他死了之后我就把头剃了,短发显得我的五官更凶,眉角的疤看起来很不好惹,其实那是别人拿酒瓶砸在我脑袋上落下的痕迹。 那天他看到我满脸血,哭的很凶。 消息发到手机上的时候我是不信的,他也是喜欢胡说的角色,他们都说我们俩这张嘴最好是别流入市场吓唬别人了。 下一秒我就接到他家里人的电话,他们在电话那头咆哮,痛哭流涕,他说就是有我这种变态才会害他这么年轻就被阎王爷带走。 阎王爷看不下去我们两个恶心的爱情。 那年我还没有触屏手机,我握紧了手里的老旧按键机,指节的血色被绷没了,惨白,这也是他用剩下淘汰给我的,我没钱,兜里的钱买不了一碗加了排骨的面,抽几块钱的红双喜。 我说他是小孩,实际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