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理小说的一点随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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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莫的《侦情档案》写到今天,已经进行了将近一半,总的来说,小莫的写作心情算得上是喜忧参半。喜的是关于这一题材的尝试,让小莫在写作的过程中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乐趣和激情,而忧的却是这“推理”二字。 之所以突然之间有感而发,是因为偶然间在网上看到了一篇关于评论推理文写作的文章,因为自己现在正在做着这件事,于是仔仔细细拜读下来,等到看完最后一个字,只剩下一声叹息。 根据这位学者的说法,其实小莫写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推理,而是推理这个门类里面比较被视为“伪推理”的犯罪,突出的是案情,以及查案的过程,至于是不是如同那则专家评论所说,“不免落入审视人性的俗套”,那就要见仁见智了,其实不用写,相信大家在看中央十二台的法制节目时,已经在思考这个问题了。犯罪,本身就反映着人性中平时被掩藏起来的一面,破案的时刻,摊开来让大家看看清楚,这到底算是落入俗套,还是顺其自然,还真说不明白。 而之前我所说到的关于推理所产生的“忧”,说白了,无非是在现实与艺术加工之间的徘徊,现实与虚构的比重孰重孰轻,还真是难以把握。还是那篇专家评论,里面说,清一色警察破案的太俗套,应该加入新鲜元素,例如金田一一样的学生侦探,或者干脆白天做服务生,晚上是推理奇人,屡破奇案,或者是一个神秘或神奇的私家侦探,bb,这样才有新意。在说完关于角色的俗套问题之后,专家又说,推理不同于恐怖、科幻、悬疑、灵异等等等等,那些可以最后给读者留下一个现今科学无法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