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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盖我抓起立可白涂改最後一段的字迹,嫌弃立可白乾的慢速不方便,我擅自从橘子的铅笔盒挖出立可带,急匆匆为每格子画上数道白迹。 修改作文真的是一件最浪费立可带的事情,瞅见整张纸变得丑陋不堪,我反倒得意地弯起嘴角。 「橘子!你的立可带被我绑架啦!」 「拿去啊,不要弄光就没事啦!」橘子嘴里咬着橘子,一脸傻呼呼的朝我望来,我暗自得意,来不及了。 我在尾段的最後,终究还是把「我喜欢你」那四个字涂掉了。 这也是当初我迟迟缓交的原因之一,我已经勇敢告诉过我对他的感情,要是他忘记那的确是罪该万Si,我却也没辙,毕竟没办法拿着凶器b老师再听我告白一次吧。 我的勇气或许只限那麽一次。 就像回忆,初进学校的生涩感、发觉班级聚向心力的团结、班里形成小团T造成的尴尬氛围,以及後续全班同为得名而拚命的大队接力、头次收到蜂蜜茶的心花怒放、忌於三八nV与老师走得近,跨年晚上、或是又轮到谁生日来狂砸刮胡泡的鬼吼,万种的感情经历也仅只一次。 瞅见校园感伤的布置与海报让人忍不住忆起太多,明明都还没毕业。 我将作文纸压在老师的办公桌垫下夹着,顺而望见他摆於桌角的瓶罐蜂蜜茶,我g起唇角轻轻笑了。 我还是喜欢老师,这点无庸置疑。 只是那四个字我到底没能写上。 反倒重新换上了最後一行字:如果青春有颜sE,那麽它一定是浅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