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118零八四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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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回家,铸成大错的那一个夜晚,四岁时的这一记忆片段才开始不断地在脑海中闪回,像照片一样清晰。 可是为什么呢?为什么会反复想起那一个遥远的时刻?为什么三四岁时大部分事情都已经记不清了,这一片段却清晰得可怕? 方继亭在大一时的某节选修课上得到了答案。 戴着方框眼睛、一脸严肃的教授用b斯内普还平淡的语调逐字逐句地朗读课件备注:“婴儿期失忆,可以直接从字面上理解,指的是哺r动物对自己生命早期发生的事情无记忆的一种现象。最近,《Sce》杂志的一篇论文提出一种假说,认为婴孩时期大脑的快速细胞生发会扰乱大脑中储存记忆区域的正常工作。对于人类而言,这一现象会持续到三四岁。通常来说,只有极个别特别有意义的事情才能被记住。给同学们三分钟的时间想一想,你们还能记得三四岁时的事情吗?” 原来,他记得那样清楚,是因为那是他幼年时代里最“有意义”的一件事。 那是他成为方宁哥哥的时刻,也是他开始被她“塑造“的时刻。 他的喜怒哀乐悬在她的一举一动之间,他也经由一些或明显,或隐晦的反馈不断地调整着自己的行为和认知,譬如让自己不再害怕昆虫,譬如学会承担责任,成为一个合格的成年人。 …… “meimei,你等等我!” 一个七八岁、戴着红领巾的小男孩气喘吁吁地在后面追,另一个b他稍矮一点小nV孩在前面狂奔着,时而回头向他吐吐舌头,露出缺了一颗的门牙:“大笨蛋,跑得慢!” “哎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