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与自己做
。 明明那轻飘飘的虚弱步伐让岑典早就排除了来人是叶大霖,但带着这结论去看他的脸,以为会是同样的放松警惕,却发现眼里头全是戒备。 如果真是他爹,露馅前几秒,她会不会被扔到窗外去?几秒的时间,没人拦得住应激的健壮男人。 望着空洞的窗外,脊背发凉,一阵后怕,岑典把头裹进他的被子里。 野狗受了伤,还能保持淡定,不是因为它们感受不到疼,而是因为在群体之中,疼痛的哀嚎就代表着软弱,也就是身体的弱小。 弱rou强食,弱小的狗,会被踢出族群,残酷世间,他活不了。 作为从小的依靠,他的族群就是叶大霖。他想活,于是在叶大霖面前,不能暴露一点软肋。 更何况是与父亲的未婚妻的jian情。 尽管这jian情没头也没尾,在岑典眼中,这只算是一段不足为提的寻欢,虽然她着了迷。 小时候没有能力,掩藏对于母亲去世的痛苦的方式,他的父亲选择寻欢作乐,而他默默把自己的房间搬到四楼,躲起来,使谁都看不见枕头上的眼泪。 还偷偷学会了抽洋烟,让好好的书本染上烟气与焦点。 长大了,男孩成了男人,有了拳头,留洋也有了知识,有了求生的手段,除了本能的惧怕,还因为什么呢? 还因为什么,让他对自己日渐衰老的父亲,一如既往地诚惶诚恐? 空气消磨殆尽,岑典从被窝里探出头,大口呼吸着,与窗外的小乌鸦一样,从鸟窝探出脑袋,张嘴接过父母辛苦带来的食物。 黑不拉几的东西,长着鲜艳的嘴,接过一条弹动的小虫,一口吞下肚去;回味一阵,接着张嘴,喳喳